102年蘭園出走計畫成果報告
編號 |
班級 |
姓名 |
補助金額 |
出走地點 | 心得感想 | 簡報成果 |
1 |
209 |
魯法瑄 |
5000元 |
澎湖 | 菊島之旅 | 菊島之旅 |
2 |
207 |
邱家睿 |
5000元 |
臺南 | 臺南之旅 | 臺南之旅 |
3 |
204 |
方舒緯 |
2700元 |
臺東 | 臺東之旅 | 臺東之旅 |
4 |
212 |
劉明潔 |
1000元 |
瑞芳、九份 | 九份金瓜石 | 九份金瓜石 |
5 |
301 |
朱佑晨 |
5000元 |
蘭嶼 | 蘭嶼之旅 | 蘭嶼之旅 |
6 |
201 |
莊念恩 |
5000元 |
鐵路環島 | 火車環島 | 火車環島 |
7 |
306 |
吳姵萱 |
5000元 |
臺東 | 臺東之旅 | 臺東之旅 |
8 |
306 |
周子芹 |
6000元 |
全臺環島 | 全臺環島 | 全臺環島 |
9 |
306 |
蕭曼庭 |
6000元 |
環島 | 鐵道環台 | 鐵道環台 |
10 |
307 |
林岑 |
3500元 |
臺中、臺北 | 臺中臺北 | |
11 |
312 |
張佑馨 |
4800元 |
花蓮瑞穗 | 花蓮瑞穗 | 花蓮瑞穗 |
12 |
313 |
賴鏡如 |
6000元 |
集集支線之旅 | 集集支線之旅 | 集集支線之旅 |
第五屆2013 年「蘭園出走計畫」獎助辦法 101/09/21訂定,101/10/01修訂
一、 活動緣起:
第28屆校友張芳枝女士為回饋母校,將當年因公證結婚省下的一筆結婚基金購置 旅遊文學,鄉土叢書與影片捐贈母校,並與導師黃妙楦老師共同推動此一計畫,鼓勵學妹透過閱讀認識各地風土民情,經由雙腳走出不一樣的視野。為使活動更臻圓滿,張女士想廣邀蘭園畢業各地校友共襄盛舉,提供住宿或獎助金,以成全更多藍衫女孩的旅遊夢想。
一、 活動目標:認識自己,拓展視野,藉以放大格局,培養獨立自主的能力
二、 參加對象:全校學生(分2組進行)
三、 實施流程
時程 |
活動辦理流程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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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階段 |
2012 .09.01~12.31 |
高一高二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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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01.01~01.30 |
評審優秀作品(高一、高二每班至少一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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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03 |
圖書館舉辦高一、高二旅遊計畫說明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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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階段 |
2013.03.10~04.30 |
參賽同學提出書面旅遊計畫(下載:旅遊計劃暨家長同意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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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05.20截止 |
高三同學通過推薦入學、甄選入學者提出計畫 |
高三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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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06.05 |
遴選計畫 可行者補助旅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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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.07~08 |
出走計畫成行 |
四、 實施計畫
活動分(高一、高二組)及(高三組)二部分進行:
(一)高一、高二同學
1. 心得比賽:閱讀指定書目及影片書寫心得(共378本書,198部影片 ),從中評選優良作品,以每班至少一名為原則,獲獎同學可獲獎狀乙張及獎金伍百元
評審標準不同於作文比賽注重文筆順暢.同學只要用心看完一本書或影片,認真地用自己的語氣寫下感想就有可能獲獎.即使未獲獎也至少取得旅行計畫的參賽資格,請勇敢嘗試,不要輕易放棄機會.
2. 旅行計畫:高一、二同學必須先參加心得比賽,才具有參加旅行計畫的資格。請詳述出走動機與目標,用心規劃行程.
所有旅行計畫以國內為主,尤以宜蘭為優先,儘量規劃宜蘭附近之山、河、海、湖、埤、廟宇、史跡、紀念館或鄉鎮等,最好能以徒步或是騎腳踏車方式完成活動 。比如沿著蘭陽溪或宜蘭河
的堤防、太平洋海岸、或腳踏車道由頭城到蘇澳,或是從住家附近開始一個鄉鎮一個鄉鎮的探訪都是可以考慮的行程.宜蘭自然與人文的豐富,值得你深入認識.
3. 因考量學生安全,請勿前往偏遠地區或任意與不明人士接觸,較偏遠地區可允許同學結伴參加.
(二)高三同學:高三同學推薦入學及甄選入學通過的同學均可提出旅遊計畫。
(三)出走計畫補助及旅遊時程規定
1. 縣內出走計畫:活動進行的方式以連續日或間隔日皆可,歡迎同學採行一日遊 .
2. 跨縣市出走計畫:活動進行的方式以單日、連續日或間隔日皆可. 單日費用少於500元以500元計 ,每日最高1000元 ,每人總金額5000元為上限
五、 實施時間
(一)心得比賽:請於2012年12月31日前將心得繳至圖書館二樓技術服務組,評審結果將於2013年1月30日前公布,並擇期頒獎。
(二)旅行計畫:請高一、高二心得比賽參賽同學於2013年04月30日前、高三同學於2013年5月20日前將旅行計畫申請書繳至圖書館二樓技術服務組, 2013年06月進行評選(包括面試)及公布審核結果。計畫旅行時間請於2013年暑假期間完成。
六、 注意事項
(一)心得及申請書須依規定格式(請依附件影印或至圖書館網站下載、索取)
(二)旅行計畫需經父母同意,若因故無法成行,需退回獎助金。
(三)獲獎助者需於2013年9月15日 前繳交書面心得且相關簡報(附照片),達成與同學回饋分享的傳承。若未於期限內繳交者,需退回獎助金。